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恆春鎮僑勇國小113年3月27日勇國教字第 1130000139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相關資訊: (一)補助對象:本縣112學年度聘期內之編制內現職(含長期 代理)教師。 (二)補助內容: 1、參加教育部閩南語或客委會客語語言能力中高級以上 認證,通過者全額補助、未通過者半額補助。 2、參加成功大學全民台語認證考試(限擇教育部台灣閩南 語羅馬字拼音方案),通過B2中高級以上全額補助、未 通過者不予補助。3、以上認證時間為112學年度(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 日)期間所舉辦測驗。 (三)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截止收件,逾期不 候。 (四)申請方式:教師提出申請表(如附件)交予學校承辦 人,由校方統一彙整名冊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寄僑勇 國小申請。
三、請學校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本土語言認證,並請學 校依規定協助提出申請補助報名費用,以維教師權益;已 申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完成 閩南語/客語語言能力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報名費補助計 畫」者,不得重複申請本案報名費補助。
四、通過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合格之教師,得依「屏東縣政 府獎勵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本土語言績優人員 實施要點」由學校逕自核予敘獎。
五、為擴充本縣本土語文合格師資,請學校鼓勵教師參與本土 語文能力認證,提升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。
六、檢附實施計畫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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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4-1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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