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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屏東市瑞光國民小學

校園公告

教育部113年8月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1日臺教社(四)字第1132401283號函 辦理。

二、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,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 生語言能力,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;113年第1次考試已於3 月辦理完竣,第2次考試訂於8月舉行。

三、旨揭8月份考試仍採「分卷分天」辦理: (一)B卷訂於113年8月3日(星期六)進行測驗。 (二)A卷訂於113年8月4日(星期日)進行測驗。 (三)請自行選擇欲報考的卷別,並以報一卷別為限;每卷別 皆含聽力、口語、閱讀及書寫測驗。 (四)特別提醒,考量8月考試首次將「A卷」改為「電腦化測驗」,故8月3日(星期六)先考B卷,8月4日(星期日) 再考A卷。若學齡前幼兒(6歲以下)或高齡者(65歲以 上)欲報考A卷,且評估於測驗期間全程操作電腦有困 難,可申請「特殊需求服務」;其考試方式,除「口語 測驗」不論卷別均以電腦施測外,餘將採傳統紙筆方式 應試。詳情請參閱考試官網之簡章內容。

四、旨揭考試報名方式: (一)報名時間:自113年4月15日上午9時起,至同年5月10日 下午5時止。 (二)報名方式: 1、一律採「網路報名」。 2、為鼓勵各界踴躍參與,2人以上即可於網路報名系統中 選取「團體報名」。團體報名中,同卷別考生可優先 安排於同一試區學校應試(有關當日考場教室之安 排,總試務中心將視實際報名情形保留規劃權利)。 (三)有關考試相關資訊(包含簡章及施測模擬平臺)已公布 於考試官網中。倘有任何問題,可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 線:0800-699-566(免付費)/02-77493664;電子郵件 信箱:blg.sce@deps.ntnu.edu.tw。

五、獎勵或激勵措施: (一)為鼓勵學生報考,19歲(含)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。 (二)考試當日完成所有考試科目(口語、聽力、閱讀、書 寫)者,即贈予實用獎勵品一份。(簡章伍-二-(四)-7) (三)依「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」比序項目 四多元學習表現,學生通過本土語言初級認證採計2分。 (四)本次考試針對團報人數超過30人時,本府依權責提供行 政獎勵或另行嘉勉,請學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 業。 (五)學校教職員工通過認證測驗、教授校內本土語文課程或 協助校內學生通過認證測驗比率達標準者,得依「屏東 縣政府獎勵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本土語言績 優人員實施要點」辦理敘獎。 (六)公、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編制內現職教師(含3個月 以上代理教師)得依本府相關公文申請報名費補助。 (七)通過中高級以上認證測驗並年滿20歲之民眾,得參加本 府舉辦之認證培訓,取得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後可於 國中小教授本土語文課程。

六、檢附旨揭考試簡章及海報,以上訊息請協助登載於貴單位 網站、電子跑馬燈、布告欄等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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