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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屏東市瑞光國民小學

校園公告

國民中小學113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
說明: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26日南市教課(二)字第
1130510511B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各校確實依旨揭收費基準、注意事項及「屏東縣公私立
國民中小學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要點」辦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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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5-08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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