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委託辦理113年「國中視覺藝術教學應用推廣工 作坊」第二場次。
二、研習場次及詳細議程與報名方式如附件說明。
三、本場研習邀請屏東縣潮和國小研發組長沈志平老師擔任講 師。
四、本研習參與教師可申請公(差)假及課務派代。
五、教師全程參與研習課程且完成研習任務,將發予研習證 明。
六、連絡窗口:洪億琇專任助理( 電話:06-2533131分機7309 ,電子郵件: angel19960826@gmail.co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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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7-3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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