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研習資訊業於113年9月23日屏府教發字第11350656833 號函(諒達),其中研習辦理日期與地點誤植更正如下: (一)國小場次: 1、辦理時間: (1)第一場次:113年9月11日(星期三)13:30至16: 30。 (2)第二場次:113年10月16日(星期三)13:30至16: 30。 2、辦理地點:潮和國小。 (二)國中場次:1、辦理時間:113年10月15日(星期二)13:30至16: 30 (國中)。 2、辦理地點:萬丹國中。 (三)參加對象:本縣國中小學校薦派一位英語領域教師參 加。 (四)研習內容:詳如實施計畫。
三、每場全程參加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,並依實際上課情形核 予研習時數。
四、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公(差)假登記並課務派代。
五、本案未盡事宜,請聯繫本縣潮和國林義明主任,連絡電 話:08-7804052轉12。
六、檢附研習實施計畫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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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0-0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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