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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屏東市瑞光國民小學

校園公告

114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(以下簡稱 地方團)新任輔導員遴選實施計畫公告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
說明: 

一、依「屏東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要點」辦理。

 二、有關新任輔導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計畫,擇要說明如下: (一)報名資格: 1、全時輔導員:各級學校現職合格正式教師,實際擔任 教學工作年資至114年7月31日止服務屆滿五年(含)以 上,但具備特殊資歷(如POWER教師)或條件者,教學服 務年資得縮短。 2、輔導員:各級學校現職合格正式教師,實際擔任教學 工作年資至114年7月31日止服務屆滿三年(含)以上。 3、具各該分團學科專長教師證,或相關學經歷證明。 4、其他指定條件及輔導員遴選名額,請參閱實施計畫說 明。 第 1 頁,共 2 頁 0 (二)報名及遴選作業期程:1、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(星期一)止。 2、請參閱實施計畫之附件,備妥相關文件彙整成冊,至 下列表單網址填妥報名資料(https://forms.gle /ewbQtPjF76wjssxw8)及上傳證明文件PDF檔,並郵寄 紙本一式3份(郵戳為憑)至屏東縣教育處教學發展科專 任輔導員蔡鎰全收。 3、由本府組成遴選小組,進行書面審查,並函知遴選結 果。 

三、為避免教師參與地方團業務影響學校事務,報名遴選前, 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,經校長同意後,再行報名。

 四、本府依遴選結果聘任為地方團輔導員並頒發聘書。每次聘 期以1學年為原則,本府得視各輔導員之表現情形進行考 核,表現優良者進行敘獎並予以續聘。 

五、有關地方團輔導員之任務、權益義務、考核獎勵,悉依 「屏東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要點」辦理,並 於實施計畫中說明,請報名教師自行參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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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1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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