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。
二、辦理時間:114年8月12日(星期二)至8月14日(星期四)。
三、辦理地點:本縣光春國小三樓視聽教室及分科教室。
四、參加對象:
(一)欲擔任學習扶助方案教學人員之本縣國小代理代課教師
(無教師證者)。
(二)欲擔任學習扶助教學人員之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
會人士、大學二年級以上(包括研究所)在學學生。
(三)已取得學習扶助研習知能(分科)證書者,請勿重複報名
同一領域。
五、本研習採google表單分科報名,說明如下:
(一)報名時間:114年7月15日(星期二)上午9時至114年7月17
日(星期四)下午3時。
(二)請擇一領域報名,報名表單確認送出後,不接受更換培
訓領域,錄取後亦不接受更換領域。
六、全程參與者核予18小時教師研習時數及核發研習證書,未
全程參與者,不予核發部分研習時數/研習證書,為尊重講
師,請準時入場,研習開始逾20分鐘後恕不予入場。
七、請研習人員於研習第一天備妥貼足掛號郵資(36元)並書明
收件人姓名及住址之A4信封(寄送證書用),每人備一信
封,不接受合併寄出。
八、研習當日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公(差)假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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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2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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