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研習訊息如下: (一)辦理時間:114年8月11日(星期一)8:00-17:30。 (二)辦理地點:本縣塭子國小3樓視聽教室及分科教室。 (三)參加對象: 1、採分區逐年培訓方式辦理,114學年度請東港視導區 (東港鎮、新園鄉、琉球鄉、崁頂鄉、南州鄉、林邊 鄉、佳冬鄉)之國小現職教師及具教師證代理代課教 師,其學習扶助知能研習字號核發年份為108學年度前 或尚未取得學習扶助授課研習資格者。 2、補訓學校:112學年度屏北視導區及113學年度潮州視 導區未派員參與之學校(附件一),本次請派1位教師參加,列入學校推動學習扶助考核項目。
三、其他: (一)科目及場次:國語文2場次(計40人)、數學2場次(計40 人)、英語文1場次(計20人)。 (二)請擇一科目報名,同時報名兩個科目者,將由承辦學校 視各科報名人數擇一科錄取。 (三)研習人員請於研習當日攜帶備妥貼足掛號郵資(36元)並 書明收件人姓名及住址之A4信封(寄送證書用),每人備 一信封,不接受合併寄出。
四、全程參與研習者,由承辦單位核發8小時研習時數;未全程 參與者,不予核發部分研習時數/研習證書;為尊重講師, 請準時入場,研習開始逾20分鐘後恕不予入場。 五、研習當日請核予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公(差)假登記。 六、檢附實施計畫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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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7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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