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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屏東市瑞光國民小學

校園公告

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以下稱食藥署)修正「疑 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」一案,請廣為宣導 與運用,詳如說明。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65396號函辦理。 

二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於113年7月4日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0076800號函,函轉食藥署發布之旨揭手冊,請各校 加強宣導及利用,食藥署為持續精進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 程,特修正旨揭手冊內容如下: (一)增訂衛生局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之共通性原則。 (二)於細菌性病因物質新增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,並酌修 相關文字。 (三)酌修文字(含英譯)及用詞,以臻語意明確與一致性。 

三、檢附旨揭修正手冊如附件,請貴校向校內餐飲業者及教職 員工生宣導,請其多加運用,並持續落實食品衛生之自主 ,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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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7-17|

{{ $t('FEZ005') }} 23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