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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屏東市瑞光國民小學

校園公告

「115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(國 民小學教育班、中等學校教育班)」進修需求案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
說明: 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9日臺教師(二)字第1142603426號函 辦理。

 二、為提升偏遠地區學校未具教師證書之代理教師專業知能, 以及培育「原住民族教育法」第34條規定之原住民重點學 校所需原住民師資,教育部推動115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 士後教育學分班(以下簡稱偏鄉專班),辦理師資職前教 育課程。 三、有關學分班辦理依據、修讀資格及進修經費,說明如下 (符合其中一項資格即可): (一)符合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」第8條第2項者,由 教育部補助進修:由主管機關採公開甄選方式,進用未 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,且最近3年內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(得採計相同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班服務年資),並表現優良者。惟本縣無符合本項資格 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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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2-20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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