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3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50003118號函 辦理。
二、旨揭原徵稿期限為114年12月31日(星期三),延長至115 年2月28日(星期六)止。
三、相關徵稿資訊請詳附件或參見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網站 輔導團專區【年度研討會】(專區連結: https://artistic.finearts.ntnu.edu.tw/type/5 /55)。
四、聯絡資訊: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工作計畫李助理,聯 絡電話:02-77493276,電郵:cate@ntnu.edu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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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1-2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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