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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屏東市瑞光國民小學

校園公告

「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」第4點、第8點、第9 點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以臺教師(一)字 第1152601615A號令修正發布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
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15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52601615B號辦 理。 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 law.moe.gov.tw)下載。 三、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 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,電話:(02)7736-6227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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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7-22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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